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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4年4月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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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察隅县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效能,充实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行业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窗口及投诉举报处置窗口人员力量,推进“223”综窗改革工作落实见效,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察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和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开招聘4名县政务服务中心综窗辅助性岗位人员,属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工作,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林芝籍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优先考虑;

8.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巡视(巡察)和纪律审查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外勤工作的;

5.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8.曾非法出入境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10.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按规定公开招聘。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考察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察隅政务服务”“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4172024428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工作日可线下报名(报名地点:察隅县政务服务中心楼207办公室);非工作日可在线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44976014@qq.com)同步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表格样式附后)。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外发布公告。

2.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5.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察隅政务服务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工作经历、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1.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林芝市或察隅县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察隅政务服务”“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后不合格人员应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察隅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实际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并通过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到期后符合续签条件并自愿继续留岗人员,需重新续签劳动合同,不符合续签条件人员,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给予自动解聘。

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递补一次。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

1.工资3800人民币//月(含个人应依法缴存的社会保险),单位承担保险部分按照当年出台的社平工资基数从专项经费中上缴。

2、合同期满,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单位发展需要,结合本人意愿,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3.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试用期满后每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4.下乡补助、差旅费参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10号执行,所需经费从单位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六、离职

双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35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二)提交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关手续自行离职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藏自治区察隅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及传真:0894—5903008

邮箱:944976014@qq.com

报名表和政审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zcy.gov.cn/tzgg/202404/t20240418_4943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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