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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业面向西藏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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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更好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及有关深度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拟联合开展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

二、服务对象

西藏、青海、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涉藏州县以及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当地学籍和入学前户籍为当地的毕业生)为主,以上地区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甘肃东风场区高校毕业生、西藏自治区2021届中专毕业生也可参加

三、组织形式

专场招聘活动以线上招聘活动为主,依托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开通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专栏,发布招聘信息,提供企业招聘信息的网络链接。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以及中央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现场招聘及其他形式的招聘活动。

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央企业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布招聘岗位信息:一是将招聘信息报送中国国家人才网,在专场招聘活动专栏统一发布。专栏内设有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企业可同步进行注册,发布招聘信息。二是在本企业网站设立招聘专栏,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活动专栏进行链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统筹协调、招聘专栏搭建、岗位信息采集发布和有关组织发动等工作。教育部负责指导督促有关高校及时组织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指导相关省份与内地省份做好对接,组织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中央企业参加专场招聘活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本地深度贫困地区的指导发动。在西藏、新疆承担对口支援、定点扶贫任务以及投资建设规模较大的中央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一定数量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

(二)收集岗位信息。各中央企业要落实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要求,结合本企业发展需要和援藏援青援疆、脱贫攻坚等工作要求,确定参加招聘活动的下属公司或项目,大力挖掘岗位资源。重点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管理水平要求且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高质量岗位,并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收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各有关中央企业于11月25日前完成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并填写《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用人单位联系表》《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招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已完成或即将完成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笔试或面试的中央企业,若在规定日期前无法提供相应的招聘岗位,可在2021年初启动春季人才招聘或其他专项招聘时明确一定数量的定向招录岗位,并按要求反馈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大力宣传发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及时向本地未就业毕业生推送招聘信息,并会同教育厅摸清本地区2021届高校毕业生专业构成和人员分布,通过多种方式动员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上述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参加招聘的中央企业网站要在页面显著位置设立招聘活动统一标识,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活动专栏链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https://job.ncss.cn/student/

jobfair/joint.html)同步发布相关信息。

)认真组织招聘。各中央企业要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指导相关驻地企业认真组织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用好网上笔试、远程面试等形式,为毕业生求职提供便利。招聘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与达成就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为企业招聘提供便利化就业服务,跟踪了解本地区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情况。对招聘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做好活动总结。各中央企业要在专场招聘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包括特色做法、提供定向招聘岗位数、拟定向招聘人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同时填写《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录用情况表》(附件3),于2021年6月30日前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对招录人数多、吸纳就业成效好的中央企业,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联 系 人:田迪、范淼

联系方式:010-84202539、84202538、84201538(传真)

电子邮箱:tiandi@mohrss.gov.cn

(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 系 人:应好

联系方式:010-66097865

电子邮箱:xssjyc@moe.edu.cn

(三)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

联 系 人:曹佳嘉

联系方式:010-63193692

电子邮箱:gzwjyb@163.com

(四)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联 系 人:杨虹、贾巍、杨洋

联系方式:010-64225712、010-64227230、64220900、

64229135(传真)

电子邮箱:yqsdzp@163.com

附件:1.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用人单位联系表

2.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

专场招聘活动招聘信息汇总表

3.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

专场招聘活动招聘录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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